题目:甲乙为高中同学,甲比乙大一岁,二人双双考上大学。甲为庆贺将爷爷一年前送给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乙,约定过几天交给乙。三天后,在甲18岁生日宴会的次日,乙将此事告知甲父。甲父比较恼火,但未说什么。宴会结束已是次日凌晨,甲把乙送回家并将电脑交给了乙。一周后,甲父告知乙,电脑你玩几天就行了,明天甲要去学校报到,请送回来。则:( )
A:赠与合同实为借用。
B:赠与合同因乙欠缺行为能力而效力待定。
C:因甲父拒绝追认而无效。
D:赠与合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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